第三十四章 镇长儿子

  “你知不知道平宁村往哪个方向走?”

  这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青年,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棉衣,大概一米七几,长相平平,一双眼睛一个劲的盯着孟贞看。

  孟贞这几个月一直在忙农活,瘦了不少,没有了以往的蛮横泼辣,五官看起来精致柔和了许多,和以前相比完全是天差地别。

  注意到这个人的眼神老往不该看的地方瞟,她眉头一蹙,不耐烦的往来时的方向看了一眼。

  “顺着那条大路一直走。”

  话音为还未落下,她已经抱着温梨挤进了集市人群里。

  林辉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有些蠢蠢欲动的舔了舔嘴皮子。

  真没想到,这种穷地方,居然还有这么标致的女人。

  集市里。

  温梨津津有味的吃着小笼包,一张小脸满是幸福的表情,笑的眼睛像弯弯的月牙,好看极了。

  孟贞走到一处卖衣服的摊位前。

  乡上没有什么服装店,街道两边的房子都比较破,还有不少裂开了大缝,像是危房。

  只有这么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摊位卖衣服。

  现在的衣服没多少款式,大多颜色都比较单一。

  “温梨,你喜欢哪个?”

  “嫂嫂,我喜欢这个红色。”

  温梨伸着小短手指了指一件粉红色的夹袄,夹袄的两边袖子口还有蝴蝶装饰,在所有衣服当中还算不错。

  孟贞看她小心翼翼的怕弄脏新衣服,没敢触碰上去时,心都快化了,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眯眯的说:“买。”

  接着,她又给温梨挑了一件更厚一点的白色夹袄,还选了两条加厚的裤子,还给她试了一双保温鞋。

  老板看她这举动,更是热情了不少,麻利的推荐着衣服。

  离开时,孟贞给自己挑选了一件简单的厚外套,还顺便给高丽芬也买了一件。

  在她的记忆力,高丽芬一直很节省,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更别提买衣服,她们娘俩穿的全都是补满了无数补丁的旧衣服。

  “小丫头,你嫂嫂对你可真好,以后长大了可要好好孝顺她。”

  老板搓着双手等孟贞付钱时,看温梨可爱,还逗了她一下。

  在他们这种又穷又偏的小农村,很少见这么干干净净还水灵的小丫头。

  小丫头很灵动,特别是那双圆溜溜像葡萄一样的眼睛,还有扎的两个小辫子,配着懵懂的眼神,看的心都要萌化了。

  温梨认认真真的点了一下脑袋,脆生生的说:“我会好好孝敬嫂嫂的。”

  看她明明奶声奶气,还一脸认真的模样,孟贞忍俊不禁,弯下腰亲了一下她的脸颊。

  付完了钱,孟贞又买了一袋十斤的大米,还买了两斤五花肉和一斤排骨。

  背篓几乎又被塞满了。

  她之前卖了几次菜的存款,加上昨天卖了白菜,总共也才存下来一百一十多块钱。

  经过今天的大采购,现在也只剩下了四十五块钱。

  这是她目前所有的家当。

  回去的路上,孟贞想到所剩无几的几十块钱,有点头疼。

  在这个年代赚钱,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特别是这种贫困的地方,人们也没有多大的消费能力。

  在这种饭都吃不饱,土地也贫瘠的时候,什么都不太好做。

  该怎么多赚点钱?

  倒卖空间里的蔬菜?

  这个办法倒是可行,就是想要掩人耳目、不被人觉察,需要时间……

  回去的这一路上,温梨也没让抱。

  一路往回走。

  刚上了小路口,她就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

  是早上在集市问路的那个青年?

  她这么看过去的时候,林辉也看见了她,当即眼前一亮。

  “是你?你也是来找孟贞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就是孟贞?”

  孟贞不咸不淡的瞥了他一眼,从面前走过,把背篓放在了屋檐下。

  背篓里东西不少,挺沉,但她除了额头冒出细碎的汗珠以外,连大气都没有喘一下。

  林辉看着她精致的侧脸,惊了一瞬。

  他像是不敢置信的确认了一遍:“你就是孟贞?怎么可能?”

  外面不是说孟贞是平宁村第一泼妇?又黑又壮,像是一头狗熊?还说她好吃懒做、凶神恶煞?

  而眼前的女人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高挑纤细,五官端庄标致,看起来也很勤快,特别是一举一动之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更没有半点泼辣样。

  这差别……是不是也太大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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