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钱,凌五当然希望有个家,由于自身喜静,所以特地就选择了一栋独居别墅作为自己的小家。
在售楼小姐无比暧昧的提示中,凌五不解风情的谢绝了她人的好意。
亿表人才的绅士风度也引起了路人的围观,不过凌五都没在意,此刻的他只想静静,没有什么比躺在舒适的大床上更让人感到安逸的了。
陵墓空间矗立着两座陵墓,灵昏王不用多说,烈士墓碑给人的感觉很正气,几乎压得灵昏王不敢出来。
“小子,你搞什么鬼,这是谁的墓,赶紧给我移开”灵昏王一见凌五进来,就大呼小叫的呼哧道。
凌五越过灵昏王,走向英雄烈士的墓碑,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感迸发而出,凌五连忙拿出外界买的香烛、瓜果、二锅头进行祭拜。
没曾想,英雄们竟然真的可以吸纳凌五的祭拜品,它们对凌五进行感谢,神魂之中对灵昏王的灵压(灵魂威压)更甚之前。
灵昏王见状,赶忙遛进了墓穴之中,方才让他好受了些。
“该死的小子,典型的乱臣贼子,啊啊啊!悔不当初!”
灵昏王的后悔凌五没有看到,就算看到也不会怜悯,有道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陵墓空间的小家伙,这时倒显得活跃起来,个头比之前要大上许多,鼠蟞的作用凌五也是试了才知道的,它们不管对死人还是活人,都具备威胁。
这一次,凌五将他们放出去对付那些侵略者的尸体,原本只是让那些人失去尸体的依托,没想到鼠蟞直接将他们的尸体连带灵魂都吞噬了。
看现今的模样,只怕灵魂对于鼠蟞也是一种补品,不然他们也不会进阶成原本体积的3倍大,毛发也比以前深色许多。
灵魔空间依旧是灰蒙蒙的一片,不过因为增加了一座陵墓,看起来“热闹”许多。
回到外界,凌五就收到了系统的任务。
任务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身为守陵人怎么能没有三座陵墓?QAQ!
奖励:《举重若轻》,黄级功法一本。
时间:15天
失败惩罚:扣除寿命15个月
系统温馨提示:不要偷懒哟!QAQ!
我日,这一次的惩罚凌五没有想到这么狠,实在超出了他的认知,刚刚放松的弦立马紧绷起来。
“叮!”
呃,不是说一星期吗?怎么这么快就有消息了?
凌五接上了余老板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余老板爽利的笑声,不过这让凌五感觉有些奇怪。
“凌小哥,你那块印章有人出高价买下了,比在拍卖会上卖出的价格不逞多让,只是,只是人家有个要求?”说道后面,余老板有些迟疑,毕竟在这一行,卖东西归卖东西,提条件的倒不多见。
见凌五不说话,余老板以为凌五不愿意,“凌小哥既然不愿意,那老哥就推掉那人了.....”
“他们什么条件?”凌五沉声的说道。
“说是要...电话里一时半会说不清楚,要不凌小哥来老哥店里一趟”余老板脸上虽然愉悦,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答应了人家,中途出现这事,还是当面道歉的好。
“好,等下我”凌五不动声色的回答道。
“那老哥我就在店里等小哥”听到凌五要来,余老板收起了心思。
凌五接到余老板的电话倒没有想那么多,甚至有些期待,因为他感觉这一次余老板说的那人的要求恐怕就是,和地下的事有关。
来到福临斋没有费多少时间,在这里,凌五见到了热情的余老板,还有两个怪异的人。
玉林市的气候并不算太差,但眼前的两人在室内却带着帽子,而余老板也没有怪罪,相反还很客气。
一人身上的气息,有着很重的泥土味,还夹杂着些许地下的味道;另一人完全相反,身边徘徊着若有若无的清香,浑身凌厉凶煞,不是一般人,起码不是普通人。
几人见面气氛略显尴尬,作为主家的余老板自然而然成了润滑剂,起到衔接的作用。
“来,凌小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话到嘴边,不言而喻,两人“颇懂规矩”的摘下了帽子。
“这位是夏小姐”
一席黑发,瓜子脸,一脸英气,颇为不凡。
“夏敏”
“凌五”
两人握手问好,余老板不失尴尬的微笑,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
“豫南郑家,郑潜”
“幸会!”
凌五不知道什么豫南郑家,反正人家的根底,用鼻子都能闻出来是干什么的。
“凌小哥,难道不好奇我们是什么人”郑潜意味深长的看着凌五说道。
“地下的事情,用鼻子都能解决”凌五毫不客气的回答道。
郑潜一脸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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