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去,把诗圣给我抢回来

“我的天,一千五百多首?”

“他到底怎么做到的?”

“哪怕每年一百首,都要十五年,并且要达到传颂的地步,这对一个人的精神力是极大的考验。”

“他还是人么?”

“他已经不是人了,是圣。”

轮回大陆的民众,看着金书上的杜甫生平,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一个人一生写作一千多篇作文都难。

何况是万人传唱的诗歌?

这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

似乎是为了给民众解惑。

封圣榜金书上,杜甫生平隐去,一段段视频开始接连闪现。

……

小时候的杜甫,跟所有小孩儿一样贪玩儿,连板凳都坐不住。

长到五六岁的时候,连一首诗都记不住。

他的爷爷很生气,拿着教条,站在他身后,督促他背诗,一旦偷懒,教条立马挥下。

“慈母多败儿,棍棒出孝子啊。”

“没想到,诗圣小时候跟我家狗蛋一样贪玩儿,也挨了打。”

无数人看着视频中小时候的杜甫,有感而发。

视屏继续……

在爷爷的教导下,杜甫发奋苦读,为了练好诗,足足练习了整整一麻袋的习作。

从而他获得了一个创作习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杜甫的命运转变,是在他六岁那一年。

因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所以就寄宿在姑母家里。

姑母对他的关怀和教导无微不至。

一日,姑母带他去看公孙大娘在舞台上舞“剑器”。

公孙大娘是当时最优秀的舞蹈家,光彩夺目,万人空巷。

矮小的杜甫挤在人群中,忘情地脱口而出。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众着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临近的看客一脸愕然。

仅仅六岁,就表现出了在诗词上超人一等的天赋。

七岁便习作动物诗。

“岐茂梧桐迎贵客;日长鸟雀奏佳音”等等诗句耳熟能详。

此去往上,到他青年时期,已经做出多篇传遍大江南北的诗歌。

看到这,即便是宋仁宗,也微微颔首:“天降麒麟儿,遇风便化龙。”

包拯站在一旁,也是一脸和善地颔首。

“我早听闻,我朝欧阳修,苏轼等人,小时候亦是异于常人,他们对文学方面有特别突出的灵性和积极性。”

“那你联系联系,让他来北宋吧。”

包拯看着一脸认真的仁宗皇帝,一张黑脸更黑了。

他矗立在原地,憋了老半天:“圣上,当真?”

宋仁宗笑道:“自然当真,君无戏言。”

“怕是唐太宗不会愿意,女皇也不会愿意。”

包拯微微弯腰,极度无奈。

他也是爱才之人。

但你能说李世民跟武则天就不是爱才之人么?

……

大元,和林。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牛羊成群,战马嘶鸣。

成吉思汗站在帐篷外,满眼放光地看着封圣榜金书。

这个被称为世界之王,打通亚洲陆路交通线,促进西方社会发展和世界文明进步的大汗。

此时却像小孩子一样兴奋地盯着天空。

“博尔术,博尔术,快,快带人把诗圣给我带回来。”

大元虽然在他的努力西征下,完成了祖国的统一大业。

但此时百废待兴,王朝极度需求才能之士。

大儒,参政,他还能从邻国借几下用用。

也能从功勋子弟中选拔培养。

但文学界的中流砥柱,可不是你说借就能借的。

这类人,有着普通人不曾有的文风傲骨,堪比青松。

大元从建国始,就少有能在文学界拿得出手的牛人。

他们骁勇善战,不怕牺牲,却对文字深感头痛。

手下头号战将博尔术闻言,亦是心怀激动。

“大汗,我这就去把人给你带回来。”

“不管有任何阻碍,抢也得抢回来。”

简简单单一句话,大汗的霸气显露无疑。

“遵命,大汗!”

……

对杜甫还有招揽之意的,还有康熙,汉文帝刘恒,隋文帝杨坚,汉武帝刘彻,秦始皇嬴政。

因为在这些帝皇在位期间,文学界的牛人都未达到杜甫的层次。

……

各大帝皇似乎心有灵犀,都对杜甫有了招揽之意。

民众更是对杜甫的才能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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